發(fā)布時間:2004-10-11來源:楚天都市報
繳存比例提至“兩個8%”
從10月起,武漢市將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,由維持了12年的“兩個5%”提高到“兩個8%”(個人、單位均按上月月均工資總額的8%繳存),有條件的可提到“兩個10%”,最高不超過“兩個15%”。所繳款額全部計入職工個人賬戶。
貸款最高額度提至25萬
從10月起,凡購買商品房,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限額由20萬元提高到25萬元,但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%;購買二手房的最高限額由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,且不超過房屋評估價或交易價的60%。
可提公積金還組合貸款
凡辦理了住房組合貸款,并正常還款1年以上的借款職工,可以提取夫妻雙方的公積金存款,償還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(yè)性貸款。
商業(yè)貸款可轉公積金貸款
符合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,若以前辦理了商業(yè)貸款,允許其將商業(yè)性貸款轉換成公積金貸款。有關轉按揭貸款的辦法正在制定中。
放寬提取公積金有效時間
定購、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且未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職工,可在實際付款日期3年以內(以最后一次付款發(fā)票、收據時間為準),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一次。以前有效時間僅為1年。
可提公積金購買公房租賃權
職工購買了直管公房租賃權的,可憑正式轉讓協議、過戶手續(xù)費發(fā)票、公房租約,到受委托銀行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上的公積金,提取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額。
斷繳低保戶可提公積金
已納入“低!钡南聧徛毠ぃ蓱{民政局核發(fā)的低保證明,本人或配偶的《住房公積金封存憑證》,提取全部存儲余額。
辭職人員提公積金方便了
職工在職期間考取全日制大學(含研究生)、辭職讀書的,可憑錄取通知書、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、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支取證明,持本人證件,到受委托銀行提取本人公積金余額,并銷戶。
外地在漢務工人員與所在單位解除、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,可憑相關證明,辦理提取及銷戶手續(xù)。